從黑龍江省招辦了解到,今年全省高考所有考場均實行全程視頻監控并錄像,考場內人員行為均將記錄在案,所有考場違紀考生,不僅在考試期間,而且在考后評卷及錄像回放時將進一步追查處理。
從2004年起,黑龍江省高考考生開始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建立考生誠信狀況電子檔案。凡失信考生,其違法違紀情況將被記入其誠信考試電子檔案,永遠地記錄到失信考生平臺上,供高校、招生單位、用人部門核查,失信憑證將跟隨考生一生。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明確規定:攜帶相關材料、電子設備,抄襲他人答案,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等的考試作弊考生,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對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等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給予暫停參加全國統考1至3年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在校學生、在職教師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組織團伙作弊或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將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予以解聘。
特別提醒考生及家長注意,在考場內使用通信工具接收“答案”,公安部門將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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