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和衛生計生委昨日聯合啟動了對全省范圍內的違規組織幼兒群體服藥行為排查。
兩部門要求各地務必于4月4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對反映和暴露的問題,進行認真核實嚴肅查處,做好善后工作。
武漢立即組織力量排查
武漢市教育局遵照省教育廳及省衛生計生委前天聯合發出的通知,立即組織力量對全市700多家幼兒園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幼兒園是否有違規組織幼兒群體服藥的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組織幼兒群體服藥。
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若排查發現問題,將嚴肅處理責任人,絕不姑息任何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幼兒園喂藥要家長簽字
昨日,記者在武漢多家幼兒園探訪發現,各園大多制定了嚴格的藥品管理及幼兒服藥制度。
在武漢常青陽光幼兒園,喂藥必須由家長委托,幼兒園才配合進行,由老師代喂藥。記者看到,該園14個班級每班都配置了一個醫藥箱,早上入園時家長送來的藥物不僅要告知校醫,還要在冊登記,對藥品名稱、劑量、喂服時間進行明確,并簽上家長名字。“所服的藥物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的,該班老師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后才能喂服,并簽上老師名字。藥物有專門的醫藥箱保管,以防幼兒誤食。”該園負責人說。
江岸區沈陽路幼兒園也根據教育部門的規定配備了醫務室和校醫。盡管如此,園方表示幼兒在園出現任何身體不適都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園方無權擅自給幼兒服藥。而擺在醫務室玻璃柜的藥品功效主要是治療外部傷口,比如皮膚擦傷、止疼祛瘀等。“給孩子喂藥,都是要得到家長同意,甚至要簽訂告知書。”
“孩子如需服藥,須放在專門的藥品袋里,且家長必須在指定的醫藥條上注明藥名、藥量及服用方法并簽字。”海麗達武漢四季花城幼兒園是一家民辦幼兒園,也是武漢市示范幼兒園。園長劉艷介紹,從2009年起,幼兒園對于幼兒在園服藥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嚴格要求。幼兒園定期免費向每位幼兒發送園方指定的藥品袋,袋子上印有姓名、班級、藥品名稱等,隨藥品袋派發的還有一張“幼兒在園服藥委托條”。該委托條包括以下信息:日期、班級、姓名、藥名、服用方法(劑量、時間)、家長簽名。每天晨檢時,藥品袋由校醫一一核對并登記在冊,再交到保育員手中,由保育員根據委托條按時按量給幼兒喂服。否則,幼兒所帶藥品一律不得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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