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1年司法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20日。通過網上報名的人員在規定期限,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地司法局指定的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具體工作時間、地點由各市、行署司法局確定后公布。
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人員,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人員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二)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提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者主考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必須注明“所有單科考試成績已通過、準予畢業,畢業證書正在辦理之中”等字樣,蓋章有效,同時簽署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時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承諾書。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報名人員,須提交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四)本人詳細通信地址和通訊方式。
(五)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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