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3年秋季大中專學校開學收費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確保學校開學秩序穩定。
今年8月16日,《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全省大中專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價教〔2013〕92號,以下簡稱92號文件)下達以后,對做好今年大中專學校開學收費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由于92號文件印發較晚,而部分大中專學校招生簡章和錄取通知印發較早,造成了一部分學校學費標準的宣傳口徑不一,引起了部分新生和家長的不理解。經研究,湖南省物價、財政、教育三部門,現就進一步做好2013年秋季大中專學校開學收費工作做出補充。
92號文件附件一所列的學費標準為各學科大類最高標準,一本學校應在此標準內結合本校的辦學實際和生源情況,按學科具體專業分別制定學費標準。不同專業之間應該體現不同專業的辦學成本、價值含量和就業導向等要素。各專業學費標準須報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后執行。
“一本”學校中“211工程”學校按規定比例確定的熱門專業,2013年學費標準按在2012年秋季各相關專業的學費標準基礎上浮不超過30%的原則控制。
“一本”學校中“非211工程”學校,暫停執行熱門專業學費上浮政策。
“三本”學校按規定比例確定的熱門專業,學費標準上浮幅度暫按不高于一般專業學費標準的15%執行。
為了保障廣大學生的知情權,各大中專學校須嚴格按《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做到陽光收費、合理收費,自覺接受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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