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
鄂教高〔2009〕8號
各高等職業院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號,以下簡稱《方案》),我廳研究制定了《湖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報經教育部備案,現印發給你們。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我省將按《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院校的評估工作,本科院校舉辦的高等職業教育可參照《方案》和《實施細則》進行建設。
希望各高等職業院校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司〔2006〕16號),根據《方案》和《實施細則》認真開展評估工作,通過評估不斷加強內涵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強化特色,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附件:湖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實施細則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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