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2009年公務員錄用面試公告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審計署有關規定,現就我辦2009年公務員錄用面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和面試人選
按照公共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5:1的面試比例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05244001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4.6分;
05244002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2.1分;
05244003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1分;
05244005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9.1分,調劑人選筆試最低分數線109.1分;
05244007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4.5分,調劑人選筆試最低分數線105.9分;
05244008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7分,調劑人選筆試最低分數線113.8分;
05244009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102.2分,調劑人選筆試最低分數線109.9分。
具體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人員見下表: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2009年2月14日-16日在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哈爾濱市南崗區民益街41號)進行面試,屆時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取消面試資格。
三、有關要求
(一)面試確認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09年2月12日前通過電話與我們進行面試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2009年2月13日下午13:30面試考生到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14樓會議室)報到,進行面試抽簽。屆時未參加抽簽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面試攜帶材料
請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英語和計算機水平證明材料、報名表、加蓋公章的推薦表(空白表格可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貼一寸彩色近照,另帶彩色1寸照片2張。社會在職人員另帶工作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所在單位開具的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所有材料請同時攜帶原件和復印件,除報名表、推薦表和同意報考證明的原件留存外,其他材料在面試結束后返還。
(三)注意事項
考生本人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情節的考生,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另請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451-53603846 聯系人:吳原秋
審計署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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