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廳【2011】8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積極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吸引優秀人才到我省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我省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教師[2010]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教師[2010]3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省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是國家培養造就大批優秀教師和教育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大舉措,是構建我國新型教師教育體系、創新教師培養模式的重要改革。保障免費師范生到中小學任教是落實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性舉措的關鍵環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的重大戰略意義,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切實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為培養造就一大批更加優秀的中小學教師奠定基礎。
(二)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教育廳、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共同組成甘肅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并實施就業方案,落實保障措施,并及時向省政府匯報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具體事務由師范教育處承擔。“甘肅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白繼忠(省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孫 杰 (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高建國 (省編辦副主任)
李 堋 (省財政廳副廳長)
楊俊斌 (省人社廳副廳長)
王 萍 (省教育廳副廳長)
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教師〔2010〕2號文件精神,省教育廳牽頭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督促落實工作崗位;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協調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編制使用的核準手續;省財政廳負責督促落實相關經費保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人事管理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教育、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參照省級部門職責分工,全力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崗位安排、編制落實和核準、經費保障、人事管理等有關具體工作,努力形成全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措施,確保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各個環節的工作
(一)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的范圍。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是指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制訂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招生并培養、上大學時與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和甘肅省教育廳簽訂了《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畢業時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明確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去向。按照《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規定,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履行國家義務,并且在生源所在省份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10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原則上回我省各級政府舉辦的中小學(以普通高中為主,包括幼兒園和職業學校)任教。允許免費師范畢業生跨市州就業。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到我省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或中小學師資緊缺地區任教。
(三)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和編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在機構編制部門核準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各地應首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必要時可申請省里設立專項周轉編制,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各地在每年補充中小學教師時,要優先將免費師范畢業生納入當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補充計劃。省、市州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補充教師時,首先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
(四)嚴格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程序。
1.每年7月份,省教育廳將下年度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人數、專業、生源地等情況下達到各市州;9月份,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向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提出下年度免費師范畢業生需求計劃;12月份,省教育廳通過其門戶網站(www.gsedu.gov.cn)和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臺,公布全省下年度免費師范畢業生供需信息。
2.每學年寒假期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負責組織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分中小學校用人單位,與該學年學業期滿的免費師范生進行1次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具體活動安排由省教育廳通過門戶網站(www.gsedu.gov.cn)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部門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免費師范生參加省上組織的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時,須持有其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提供的推薦證明、空白就業協議、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及必要的自薦材料等,空白就業協議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免費師范生和用人單位也可不參加省上組織的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直接簽訂就業協議。雙向選擇時,用人單位可通過組織試講等,考察應聘免費師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修養和政治思想表現。中小學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生之間簽訂的就業協議,須經教育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簽訂的就業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免費師范生本人和其所就讀的高校、用人單位留存。
3.每年3月底前,免費師范生將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交所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報到前還未落實就業崗位的免費師范生,也可以在省內自行聯系任教中小學校,簽訂就業協議。
(五)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就業手續辦理工作。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手續辦理及人事管理,按省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的職能,分別由人社、教育部門負責做好落實。
(六)鼓勵和引導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學校支教。對到城市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服務2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工資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已在城市學校就業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七)鼓勵符合政策規定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深造。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滿一學期后,可申請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在職學習期間,任教考核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具體依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實施辦法(暫行)》執行。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任教學校要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給予支持。
三、突出實效,高度重視對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培養和管理
(一)各地和有關中小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為免費師范畢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要關心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后的個人成長和專業發展,指定師德高尚、業務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的優秀教師作為其指導教師,做好傳、幫、帶工作。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他們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愛崗敬業、嚴謹治學、為人師表、刻苦鉆研,在本職崗位上學習鍛煉進步,培養其盡快成長為優秀教師。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服務期內,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二)對畢業時考取脫產研究生、到外省就業等不愿履行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須由其就讀高校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向省教育廳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該資金納入教師獎勵基金管理。免費教育費用為就讀4年大學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三項之和,按國家實際實行的免費教育費用標準計算。對不能按規定時限回省報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視同不履行協議處理。
對在任教服務期內不愿或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上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進行違約處理。未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的,在離開教育教學工作崗位之日起1個月內,按不足服務年限(包括離開當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省教育廳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未履行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任教服務期內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教育廳批準。
四、建立督查機制,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創造良好條件
為做好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省教育廳將會同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對各地開展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情況和免費師范畢業生履約情況進行適時檢查。各市州、用人單位一定要本著“公正、公開、透明、優先”的原則,認真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對開展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不積極、按期不能為未簽訂就業協議的本地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安排就業崗位的地方,將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并調減該地區下年度免費師范生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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