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由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逐步調整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通知明確,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學生的15%確定。將武陵山、羅霄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以及各類特殊教育學校中的殘疾中職學生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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