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北省征兵辦和武漢市征兵辦獲悉,根據近日教育部、總參謀部通知,今年起,通過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或研究生考試、已被錄取的學生,若同時應征入伍,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在退役后兩年內,辦理入學手續。
通知明確,入伍高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應由新生本人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市、區)征兵辦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及委托人有效證件,核實身份。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兩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因身體原因被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均可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
按照規定,入伍高校新生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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