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從湖南省質監局校服專項監督抽查情況通報會上獲悉,即日起湖南將規范學生校服采購招標制度,校服到校后必須經質監部門檢測合格,才可讓學生穿。
2013年2月,上海市質監部門對上海市生產銷售的學生服進行抽查時發現部分學生服裝含有可解芳香胺染料,得此信息后,湖南省質監局立即對省內68家學生服裝生產企業和87所學校進行了校服質量抽查,在被抽查的171個批次產品中,146個批次檢測合格,合格率為85.4%。
“含棉量明明只有50%,卻標注80%,不是成分含量名不副實,就是衣服PH值超標,或者染色牢度偏低。”湖南省纖維檢驗局制品監督管理科科長夏昌德在介紹此次抽查的不合格產品時表示,雖然沒有發現對人體直接產生傷害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以及甲醛超標等問題,但PH值超標產品仍有可能對人體皮膚造成傷害或引起其他不適。
湖南省質監局執法總隊負責人表示,今后要加大對學生校服等纖維制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充分利用12365信息舉報平臺,并通過加強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配合,積極推行校服“送檢報驗”制度。同時,要規范學校的校服采購招標行為,從制度上嚴把校服質量關,確保學生穿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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