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所謂的“問題學生”,老師的方法見仁見智。邵陽一所中學開出了“犯錯押金”。3月4日,邵陽武岡市實驗學校的初中生小明(化名)就在瀟湘晨報官方QQ說,學校要求犯錯的學生交1000元的押金,這讓他不能理解……
其實不要說學生不理解,就是我們很多大人也不理解:既然向犯錯學生收取押金,那么老師犯了錯,是不是也要向學生交押金呢?學生由于還小,認識不夠全面,思想不夠成熟,犯錯誤是正常的,這也體現了孩子的本真。倒是我們一些老師,很多錯誤都不應該犯,如違反規定體罰學生等,如果要交押金的話,我看老師比學生更應該交。
讓學生交押金,讓人看到的是冰冷的管理和被管理關系,體會不到師生之間的愛。學生和老師應是教學相長的關系,他們是人格平等的。所以教育學生,更多的應該是用愛讓學生受到感染,認識自己的錯誤從而主動改正,而不是因為受到金錢的壓力而被動的不犯錯誤。同時,交了押金,對孩子有很大的負面影響,這就是向學生灌輸交了押金就可以犯錯誤。這不等于金錢就是萬能的嗎?如此,怎么能教育好學生?
現在我們有的老師對差生不聞不問,而對優等生,卻是很“照顧”,這其實是歧視教育。一個孩子無論成績如何,應該在學校里是平等的。不能因為孩子不聽話,就多收費,這樣的歧視會傷害孩子。
另外,我國有關制度規定,學校不得隨意向學生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像這樣的押金根本沒有法規依據,這不就是亂收費嗎?
由此可見,向犯了錯誤的學生收取押金,其實犯錯的是學校。很多時候一個孩子犯錯不但不可怕,而且是他們成長過程中的必須,不犯錯誤,他們可能永遠無法認識錯誤,無法健康成長。倒是學校犯錯可能影響眾多的孩子,對孩子的一生有影響。所以,我們要千方百計預防學校和老師犯錯。向犯了錯誤的學生收取押金就是不該有的錯誤,有關部門應該通過嚴肅問責杜絕這樣的錯誤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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