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
據媒體報道,湖南長沙某小學教師批改作業,要收“500元作業批改費”。經報道后校方退還了500元錢,但有些教師不愿再改學生家庭作業,并稱無硬性要求。此報道一出,引發各界關注。
批改作業是教師天職
“收費批改作業,不可思議!”小學語文高級教師、溫州市首批名師工作室成員吳小蓉在聽到此新聞后驚訝地說。吳小蓉認為,這說明當事教師把作業看作“額外負擔”。其實布置作業、批改作業都是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不應該把它分離出去。
對于當事教師稱“作業由誰來批改沒有硬性要求和明確規定”,北京教育學院副教授遲希新則認為,新師德規范里有明確詳細的規定。
我國2008年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規定,教師要“愛崗敬業。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遲希新認為,對作業的認真態度能反映一個教師是否敷衍塞責,是否具有高度的責任感。
對教師不批改作業,很多家長也表示擔憂。一位中學生家長說:“本來老師就很忙,跟家長溝通少,如果連作業都不改了,我們做家長的如何能放心。”
違反規定涉嫌亂收費
針對此事件,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反問道:“為什么要給學生布置那么多的作業?這符合教育規律嗎?”他說,如果動輒用道德的大棒揮向教師,要求教師“蠟炬成灰淚始干”,卻不追問學校的做法是否合理,這只會讓教師更快產生職業倦怠感,并惡化家校關系。
熊丙奇認為,學生家庭作業多,本就是一個教育問題,如果再規定教師必須批改家庭作業,不是錯上加錯嗎?我們一邊喊著給學生減負,不要布置那么多的家庭作業,一邊又在批判學校教師不批改家庭作業,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熊丙奇說,在分析教育問題時,不能還用傳統的老觀念,而必須站在個體權益角度。如果教師的權益意識覺醒,拒絕給學生布置不合理的家庭作業,拒絕無條件加班,一些中小學推出的“變態”應試教育,就很難得到實施。
針對湖南小學教師收批改家庭作業費,熊丙奇認為教師批改作業向學生收費,則是違反辦學規定的,涉嫌違規亂收費。
要在高效課堂上下功夫
熊丙奇對湖南教師收批改作業費的反問,也引起不少教育界人士的深思:為什么我們的學校不在高效課堂上下功夫?
如果學校的課堂教學效率很高,還需要布置那么多家庭作業嗎?吳小蓉說:“我校一至二年級是不允許留任何書面作業的。在課上,我們才要求十分鐘的書面練習。”
吳小蓉所在的溫州市實驗小學首創了“整理課”,即每周一、三、五下午最后一節課,讓孩子們像整理家務一樣“整理學業”。課上,語文、數學、英語教師都會來到教室,學生自己整理當天學習的知識點、疑難點,有問題及時請教。整理好了,就自行離開教室。
有了“整理課”后,學生很少有機械的家庭作業,即使有,也多是拓展性的。
遲希新認為,鞏固教學效果,檢測教學效果可以是多維度的,作業并不是唯一的方式。通過教師科學設計,建設有效課堂,并不需要過多作業。總之,認真批好作業是天職,是盡責;科學留作業,不增加學生的負擔則體現了教師的素質。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