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質量工程師考試報考指南
關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30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11年6月12日。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2011年度湖南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認真做好有關考務工作。
二、報名條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市州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客觀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客觀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3月1日—10日期間,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并作違紀處理),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進行修改)。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均為原件),按屬地原則到人事考試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并繳費。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15日—16日到湖南人才市場(地點: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0731-84688383)二樓考試院窗口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的時間、地點由各市州人事部門自行確定。免考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必須由資格審查部門在《資格考試登記表》上注明“同意免考部分科目”字樣并簽名蓋章(否則無效)。各市州須于4月8日前做好通過資格審查且已繳費人員信息上報工作。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6月1日—10日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六、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七、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1〕1969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人事編制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2]281號)規定,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55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考務費每人每科10元)。
八、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方面的問題,請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系,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我省教材發行和考前培訓工作。
全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市州人事、質量管理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組織實施好考務管理工作。
附件:2011年度湖南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度湖南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