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武漢市教育局、物價局消息,2013年春季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沒有變化。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學校,除責令全額退款外,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按規定,武漢市公辦幼兒園收費統一為保教費、住宿費,嚴禁收取雜費和“加收保教費”,嚴禁開辦實驗班、特色班等,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本著“家長自愿”原則,不得向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幼兒園可收取的代收費有一項,為體檢費。幼兒園可收取的服務性收費是“外出活動費”和“乘車費”,并按“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收取,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結算,多退少補。
民辦幼兒園根據各自辦園條件、保教質量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物價部門備案后執行。
按規定,初中、小學取消借讀費,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初中、小學就讀,與武漢市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據武漢市教育局介紹,牛奶費、校服費或者保險費等均屬于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費。嚴禁學校強制服務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
家長若發現有亂收費等問題,可撥打武漢市教育局(027-65608550)、武漢市物價局(12358)等電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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