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一年的教育培養成本將“有據可依”,漫天叫價的“天價幼兒園”現象將會改善。本月起,全省實施幼兒園教育培養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并明確各項成本構成的具體內容。
辦法規定,幼兒園教育培養定價成本由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固定資產折舊等構成。人員支出,包括工資總額、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和其他人員支出,其中,福利費最高不得超過核定工資總額的3%;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培訓費、維修費等,其中,超過固定資產原值20%的維修費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能使用年限計算折舊。
幼兒園教育培養定價總成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固定資產折舊-財政補助-其他業務收入凈值。
辦法還規定幼兒園總人數的計算公式,幼兒總人數=(年初幼兒人數×8+年末幼兒人數×4)/12;寄宿制幼兒人數按全日制幼兒人數的1.5倍計算。
頻道:入園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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