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教育廳、省糾風辦、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審計廳、省新聞出版局聯合發文,稱各級各類公辦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將保持穩定,七部門將聯手治理2012年教育亂收費行為。
2012年,湖北省將加大力度治理中小學食堂盈利等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問題,學生在校進餐堅持自愿的原則,學校不得強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時間、限制學生出入等手段變相強制學生在校進餐,學生生活費由學生自愿充值刷卡消費,教師不得統一收取。
義務教育學校除按規定的收費外,其他收費都不列入學校收費項目。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代收任何費用。幼兒園(所)不得以開辦各種特長班、興趣班、實驗班等為名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湖北省還將努力解決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問題,依法保障學生的休息權利。嚴禁公辦學校舉辦或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有償補課,嚴禁公辦學校教職工組織和參與有償補課,嚴禁校外機構利用學校場地舉辦有償補課。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獎、晉升、職稱評選等資格,并嚴肅追究紀律責任。
湖北省還將進一步規范高校收費行為。嚴禁將錄取行為與收費掛鉤,嚴禁將提前繳納學費作為錄取考生的依據,嚴禁高校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制外違規招生并收費,嚴禁超標準收取學費。
據悉,在年度教育行政部門工作考核和高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對發生重大亂收費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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