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近日公布《深化高等學校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意見》,今后,我省將對高校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注重科技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鼓勵高校科技人員在不同領域、不同崗位做出貢獻。
按照《意見》,全省啟動高校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原則是著力解決以統一、量化為特征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注重實際貢獻、堅持人才分類評價。分類評價應針對科學研究活動多樣性的特點,按照不同科技活動形式,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突出績效、權重適當、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
今后,評價從事原始創新研究的科技活動人員,應重點評價其代表性成果,著重評價創新成果在解決國家和區域重大需求的實質性貢獻和支撐高質量創新人才培養的能力。評價應用研究人員,應著重評價成果轉化情況及技術成果的突破性和帶動性。評價從事技術服務和轉移的科技活動人員,應著重評價對產業的實質貢獻。評價軟科學研究人員,堅持把服務區域決策需求、形成戰略研究報告、支撐思想庫智囊團建設為重點,對藝術創作的研究人員,以作品影響力為評價重點,改革現有重理論輕創作的評價方式。
新政提出,我省要建立開放的高校科技評價機制。對基礎研究人員,要大力加強國際同行評價;對從事應用研究人員,要引入用戶、市場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參與評價;對從事技術轉移人員,要引入市場要素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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