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教育廳獲悉,明日起,高校在校生轉學手續啟動辦理,8類特殊情形學生不得申請轉學。
省教育廳通知要求,有下列8類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未取得學籍的;入學未滿一學期或畢業年級的;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錄取批次轉入上一錄取批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招生時確定為藝術、體育、“專升本”、對口、保送、國防、扶貧專項、地方農村專項、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等特殊錄取類型的學生轉為非同類別的;預科生轉入不具備預科招生資格高校的;應予退學的;以及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學生申請轉學手續原則上從當年11月20日開始辦理。其中,省內申請轉學且符合條件的學生,經審核同意,由擬轉出、轉入學校的學籍管理部門在11月20日~30日網上提交轉學學生信息。跨省轉學學生,需在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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