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吉林、湖北的多所幼兒園相繼發生給孩子喂藥事件,轟動全國。幾乎與此同時,《法制日報》記者獲悉,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連續判決了多起學校食堂經營者非法使用工業鹽案件。
這不得不讓我們將視線再次聚焦到校園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上。
現狀不樂觀
3月28日,當記者站在鄭少軍家門口時,他突然改變了主意,將大門反鎖上,又關掉了手機。此前,記者通過電話與其溝通時,他表示愿意接受采訪。
今年2月,經營一所學校食堂的他因為在給學生做的食物中使用工業鹽而獲刑一年,如今正在緩刑考驗期。
在經人溝通后,他委托一名親屬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采訪。該名親屬告訴記者,鄭少軍承包學校食堂,自負盈虧,學校只是提供場所和水電,他銷售的食品相對市場上的則便宜一些。
“學校隔一段時間會有衛生檢查,但日常的采購、食材使用等都是由鄭少軍自己做主的。”這名親屬說。
從公安機關做的口供可知,在這起案件中,學校老師和校長對鄭少軍使用工業鹽一事均表示不知情。
目前的現狀是,“校園食堂粗放經營,生產流程監管鏈條長,監管部門執法不力,并未將其納入食品監管范圍。”禹州市法院刑庭庭長王俊友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他介紹,在城市,許多學校食堂都已經實現了食品配送模式或公司化經營,從采購到餐桌的生產流程管理十分嚴格。然而,在農村學校,因資金等方面的限制,學校食堂進入門檻低,存在小、散、亂現象,大多采用家庭小作坊式承包經營模式,生產經營單位規模小,未在衛生、工商部門備案。這些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購自行選擇、進貨渠道多樣、生產流程不規范,這些因素導致校園食品質量和衛生條件難以保證,安全隱患多發。
這并不是校園食品安全的全部問題所在。2011年,東南某省會城市發生了“染色饅頭”事件,《法制日報》曾專門針對校園食品安全進行調查。
涉嫌銷售“染色饅頭”的一名面包店主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校園中的食品其實已經查得很嚴了,他們的饅頭也是從校外買進來賣的,“學校周邊那些自己賣的,問題更大”。
這一說法,得到了多名學生的證實。他們普遍認為,學校食品安全的最大隱患,不在校內,而在校外周邊那些飲食攤上。
《法制日報》記者隨后陸續走訪了該市多所高校周邊的學生街。在其中一所學校門口,不到晚上7時,在長達200米左右的人行道上,擠滿了50余個飲食攤子,包括麻辣燙、燒烤、豆漿、餅、肉片等等;在另一所高校門口,由于是周末,各種攤子一整天都擺在街上,記者粗略一數,大概有近200個飲食攤點,所賣的東西也都極為相似。
這些攤位的食用油一般裝在廢舊的飲料瓶里,所有配料食材全部露天擺放,地上散落著各種塑料袋,流著帶油的污水;許多攤販一會兒用手收錢、點錢,一會兒又用同樣一只手揉面、壓餅、包餡;在一些油炸食品的攤點,鍋里的油因多次重復使用而呈烏黑色——這些幾乎成了這里共同的特色。
監管存盲區
記者在上述省會城市走訪時得知,攤主們在學校門口擺攤均不需辦理任何衛生手續。一名賣肉片湯的攤主直言:“做肉片只需要技術,不需要任何衛生證件,四五年了都沒有人上門檢查,只需要交少量的衛生費就可以了。”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并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一輛有輪子、能夠推著跑的攤位車,每天晚上10元至20元攤位費就夠了,什么證都不要準備。”記者以自己想在街上擺攤為由,咨詢了在一所學校門前經營了10余年的店鋪老板王強,他一再強調,只要能在這個接近飽和的市場里擠出一個攤位來,那么“除了城管,其他部門誰也不會管”。
看出記者對城管的顧慮,他解釋稱:“交了攤位費,就沒有人會管你了。反正大家擺你就擺,大家收你就收。”他還告訴記者,從一個月以前到6月底都是城管的整頓期,白天抓得會比較嚴,但晚上從來沒人管。
在另一所學校附近,擺一個攤位似乎要復雜一些,但再復雜也不過“早上申請,晚上就能擺”。
一名攤販給記者指了一條路:“我們這里屬于村里的地界,這條街歸村里管,申請很容易,關鍵是錢,交了錢馬上就可以擺了。”
記者隨后致電村里,稱想擺一個攤,問需要多少錢、什么手續。他說每月1000元,先交3個月押金,來的時候帶上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記者特別追問需不需要健康證等證件,他明確說:“你只要身份證復印件和錢拿來,當天晚上就可以擺。”
記者再次詢問:“學校會不會出來管?”他說:“不會,不然這一條街的人怎么辦?”
王強告訴記者,只有出現一些意外事故,這些學生街才會被要求暫時關停。比如之前由于街道擁擠,曾有人被油鍋的油燙傷。“攤販都是流動的,工商部門不會管,衛生部門也只管有店面的,學校更管不到墻外的事情”。
多名教職工則私下向記者表達了困惑:“學校實際上對這些攤點很反感,有安全隱患,而且嚴重影響學校周邊形象,但是苦于管理權限,學校無法對其進行管理整頓。”
鄭少軍案主審法官李培告訴記者,學校食品安全之所以問題多,一個重要因素是校園食堂經營主體多,監管執法力量又不足,且兩者之間的矛盾還比較突出,監管部門對校園食堂重視程度不夠,甚至存在盲區。
李培認為,學校的管理責任固然不容忽視,但學校在人員配置、檢驗檢測手段等方面存在諸多困難和尷尬,很難對食品安全存在的風險做到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不具備辨別、檢測“問題食品”的能力,“檢不了、檢不出”成為最大掣肘。
筑牢防火墻
“經營者是營利單位,校園食品安全保障不能僅靠經營者自律自覺。”李培認為,單一寄希望于學校內部管理,難以保障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此責無旁貸。
學校食堂就餐人數多、人群敏感,事關學生身心成長和生命健康,決不能被排除在食品安全監管之外。
2013年3月10日,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合了食安辦、藥監、質檢、工商相應職責,對食品和藥品的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將進行無縫監管,交叉監管的頑疾得到較大轉變,但分段監管、品種監管體制上的缺陷依然存在,監管執法人員力量不足,很容易出現監督盲點。
王俊友建議:“監管部門要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標本兼治,最大限度降低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合理配備和充實監管隊伍,提高執法能力;重視校園食品安全風險檢測,突出全程監管,加強監督抽檢、執法檢查和日常檢查,防止‘走過場’現象;開展食品犯罪專項行動,保衛校園餐桌,構筑食品安全的‘防火墻’,不能讓校園食堂成為‘法外之地’”。
此外,李培提出,學校食堂作為不面向社會公開的經營主體,學校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校園食品經營者在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健康證等方面的管理,排查風險隱患,開展重點監督檢查。
王俊友建議,學校應嚴格校園食堂準入,提高門檻,從源頭上減少食品安全隱患。同時,可以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點監管,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等各項管理制度,給孩子一個健康、安全、放心的校園就餐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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