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委員建議中小學素質教育應盡快立法 保障實施
省政協委員、洛陽市實驗中學教師劉媛急切地說:“現在不少學生學習壓力大,三更眠、五更起,沒有時間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沒有自己思考的空間,基礎教育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一定要出臺一部法規,真正促進和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
作為一位有著32年班主任經驗的老教師,在劉媛委員看來,雖然素質教育講了許多年,但實施情況一直不盡如人意。這中間除了考試與評價機制的偏差以及社會不良期望的推波助瀾等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一部相關法規保障實施。在此次“兩會”上,她提出了對中小學生素質教育立法的提案。
她建議在這個法規中,對學校、校長、家長委員會、監護人、社區等的責任要有詳盡的闡述。用法律手段全面維護學生在學校和家庭中的權利,用法律保障學生課業負擔的減輕、學生綜合實踐的進行和書香校園的建設。她還建議成立各級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管理組織,為素質教育提供組織保障。
劉媛認為,必須通過法規加強政府對素質教育的主導作用,只有將政府作為推進素質教育的主體,才能綜合各方面的社會力量,統籌各種資源;實行綜合理論加綜合實踐的考試改革,這不是取消考試而是改革檢測方式,應實行開卷與閉卷考相結合,筆試、口試與面試相結合,探索實驗操作與作業答辯等形式;對學校的評價體系,要通過法規明確改考分競爭為質量競爭,用“鞏固率”、“直升率”、“合格率”、“優生率”、“生均分”來評價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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