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七部門制定的《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規定:“見義勇為致殘并獲得國家級、省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獲得國家級、省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時,照顧15分錄取。”
據悉,此次《意見》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切實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而最大的亮點就是在教育方面,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入公辦幼兒園,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義務教育階段,要將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適齡子女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并且見義勇為者及其子女,參加中高考可獲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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