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一起發生在特教學校的教師強奸多名未成年殘疾女生案件近日在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宣判,該教師因強奸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期間,淮北市一特教學校后勤部的一名男教師利用在學校值班之機,采用暴力脅迫、言語威脅等手段,在學生宿舍和教師宿舍、茶水房、教室等場所多次對該校3名未成年殘疾女生實施強奸,事后給予其十至五十元錢不等,并于2012年11月4日,邀其朋友強奸了其中一名女生。
2012年11月13日,案犯主動到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被告人。鑒于其具有自首、立功情節,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其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處同案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后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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