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開始新學期的合肥娃,學校將在新學年為每個人購買校方(園方)責任險,一旦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將負責理賠。這項費用將由學校或政府支付,學校不得再向家長收費。
據了解,合肥市國家或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都應投保校方責任保險。幼兒園不僅包括公辦幼兒園,還包括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學校以在校生每生每年5元、在校教職工每人每年30元的標準向保險公司繳納校方責任保險費,學校為被保險人。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方責任保險所需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校方責任保險所需費用,從學校辦公經費中支出,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校方責任保險所需費用,由學校出資人承擔。幼兒園保費為每人每學年3.5元,所需保費,由合肥市財政統一支付,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另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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