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負責人就我省公務員考試中的考生誠信報考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能否具體介紹一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的不誠信情形?
答:目前公務員錄用考試各環節的不誠信情形主要有,在報名環節,有考生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有的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以騙取考試資格;在筆試環節,有的考生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有的違規使用手機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有的找人替考,有的利用無線電設備串通作弊或有組織作弊;在面試環節,有的考生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無故棄考;在體檢環節,有的考生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和病史,有的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請他人替檢;在考察環節,有的考生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在報到環節,有的考生在已通過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錄用等環節之后又提出放棄報到等。
2、目前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主要有哪些處理方式?
答: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組織作弊,替考等,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情節嚴重的,如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抄襲或協助抄襲,5年內不得報考;情節較輕的,如提供虛假報名信息,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等,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或者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對構不成違紀違規的行為,如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在報到環節提出放棄報考職位,或錄用后無故隨意放棄等,將納入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3、能否介紹一下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的情況?
答:從2008年開始,國家對中央機關和地方公務員招考中的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信息進行匯總,建立了“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我省在組織公務員錄用考試時會將報名人員信息與檔案庫中的人員信息進行比對,在任何公考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并仍處于禁考期的考生都不能報考。同時,招錄機關也將考生是否在檔案庫中有不誠信行為記錄作為重要的誠信參考。每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后,檔案庫信息都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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