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扶貧幫困機制,合肥市教育局日前發布了學前教育市級資助實施細則,5類學前教育兒童可享受到每生每學期1000元的補助。
據介紹,資助對象為具有合肥市區常住戶口,在公辦幼兒園、有資質的民辦幼兒園(托幼機構除外)就讀的3周歲至6周歲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列入受助范圍:低保家庭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烈士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合肥市市級財政統一按照每生每學期100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各區按照規定比例落實配套資助資金。每年的1月至6月,兒童監護人可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戶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公示后,市財政局將資助資金撥付至各區,由各區財政、教育部門將市級資助資金和區級配套資助資金通過銀行卡等形式,發放給受助兒童監護人。被確認享受資助的兒童,由監護人為其選擇符合條件的幼兒園就讀,每名受助兒童每學期只能申領一次資助資金。受助兒童就讀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如高于資助資金,其高出部分由其監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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