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信息匯總
關于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1日至1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模式,不免試考4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免試考2科的人員須在當年一次性通過方為合格。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三、報考條件
(一)不免試人員報考條件
根據《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免試人員報考條件
2002年12月18日《暫行規定》下發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于2011年3月1日至10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24小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應及時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后臺進行照片審查工作,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省直考區考生將報名材料交單位初審,單位人事部門將初審通過的人員信息制作成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1),于2011年3月16日攜帶匯總表和報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現場資格終審。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各市考區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當地人社、國土部門負責,各市人社、國土部門要密切配合,務必在2011年3月1日前上網公布本市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并最遲于2011年3月19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工作。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各1張,并簽字確認。
6.報考條件中列舉其它的材料。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現場繳費
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各市收到考試費用同時登陸網站后臺將已繳費考生做繳費標記,并將報名統計表(附件2)填寫完整,于2011年3月19日前傳真到省人事考試院(0551-2862212)。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2011年6月7日至10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2011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費按每科72元收取(含上繳國家部分)。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規定執行。
2011年上半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考務工作十分繁重,請各地、各部門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名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
2.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統計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
附件1:
此表填寫完整后,2011年3月19日前傳真到省人事考試院(0551-28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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