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安徽省一類幼兒園申報評估和復評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徽省今后對幼兒園的評定只分類,不分級,即只評定“安徽省一類幼兒園”。此前評定的省一類一級、二級、三級幼兒園以及省示范性幼兒園,經復評達到省一類幼兒園標準的,認定為“安徽省一類幼兒園”。復評不達標的,將取消原有各項認定。評估時間原則上為每年下半年。對公辦、民辦幼兒園的評估,將依據不同的指標體系和程序分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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