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思想政治品德加分并不是第一次出現,早在2008年北京市高考中,就允許學生填報這一項目,奇怪的是,當年近萬名加分考生中,無人獲得“思想政治品德”加分項目。
按理說,在高考加分中增加“思想品德”這樣的項目,不但是對考生“思想品德”方面表現突出的認可和贊賞,而且還可以起到引導和激勵學生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品德培養。不過北京當時的規定僅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進事跡、對社會有較大影響”,這一標準讓大部分人難以摸清具體申報標準,操作起來也就相當困難。記者梳理今年各省的思想政治品德加分項目發現,不少省份這一加分項目都是自定,仍然沒有具體的標準。
近年來,與高考“加分腐敗”相關的新聞層出不窮,讓不少人懷疑高考加分的公平性。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高考加分政策是對當前單一分數評價體系的改變,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學生的多方面發展,思想政治品德加分就是其中重要一項。在全國沒有詳細統一標準的情況下,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有必要對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的認定范圍、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作出較為詳細與明確的規定,便于各省市參照實施。
熊丙奇還介紹,改變高考加分亂象更重要的是進行制度改革,“由單一分數評價體系到建設多元評價體系,擴大學生選擇權,才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的高考加分問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