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頒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行為的意見》,再次對中小學生課時、家庭作業、考試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給出了具體標準。該意見將于今年5月30日起實施。
教學
禁止“課堂內容課外補”
《意見》規定,中小學要嚴格依照課程標準教學,保證課堂教學質量,不得隨意提高課程教學難度。合理安排教學進度,禁止“課堂內容課外補”。
此外,《意見》還特別強調,各學校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確保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時間并保證實效,不得擠占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時間。
作業
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
在家庭作業方面,《意見》明確指出,要控制作業總量,保證學生休息和睡眠時間。小學低年級不留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以及初中家庭作業要堅持“少留、精選、分層”原則。寄宿制學校要按照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初中學生不少于9小時的要求安排作息。
《意見》提出,學校不得布置重復性及懲罰性作業,并對教輔材料的選用進行了規范:凡確屬教育教學所需的課堂練習、同步練習、寒暑假作業、考試試卷及復習資料等,學校應當免費提供,市、區縣不統一推薦中小學教輔材料。
針對不少學校給家長布置任務的情況,《意見》也發出禁令:各校不得給學生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學生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考試
嚴禁組織小升初面試測試考試
《意見》強調,不得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考試、測試。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組織面向小學生的面試、測試和考試。各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團體或民辦機構舉辦的等級證書考試和學科競賽活動。
《意見》還特別規定,減少教育行政部門主導的統一測試,取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等組織的各類等級證書考試和學科競賽活動。
命題
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
針對學科測試,《意見》提出深化考試命題改革,探索適應課程標準要求的學生學業水平考核內容和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探索多樣化的考查、考試方式和結果呈現形式,減輕學生的心理壓力和考試負擔。
建立義務教育教學質量基本標準,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質量分析與評價反饋體系。
評比
嚴控教育部門組織評優推優
《意見》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作為對學校獎懲的主要依據。減少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等對學校的考核評比,嚴禁對學校進行各級各類排名。
禁止各公辦中小學參與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的針對學校的各種評選排名。嚴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組織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評優、推優等活動。規范并減少學校對學生的評優、評選,不得對班級、學生進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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