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規范高校轉專業 藝體類不得轉入普通類
從今年起,藝術、體育類專業不能轉到普通類專業;入學滿一學期后才能轉專業……省教育廳2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規范我省高校轉專業問題。
目前我省個別高校轉專業仍存在標準不明確、程序不規范、操作不透明及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省教育廳負責人介紹,轉專業必須在學生入學取得正式學籍并在校學習滿一學期后,方可按要求辦理。高校不得在錄取后、取得正式學籍前為學生調整專業。嚴禁高校利用轉專業直接或變相收取除國家和省規定學費以外的任何收費或捐贈。從今年起,加強對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后的管理,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得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規定還要求,各高校要加強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按照學生錄取專業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新生入學后未滿一學期,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按規定考核、審核批準,報省教育廳備案,且須由省教育廳在教育部學籍學歷管理平臺上審核確認通過。對經調查核實的違規違紀行為,將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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