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郵電大學一院長因冒領68萬元科研項目經費,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的消息,又一次印證了科技部部長萬鋼此前對科研腐敗的憤怒。
學術圈的腐敗總是格外令人痛心,本該用途明確、有的放矢的“科研經費”緣何成了“唐僧肉”?在一些報過、花過、用過科研經費的科研人員們看來,科研經費的“跑偏”從申報、審批環節就已經開始了。
科研經費那些事兒
■2014年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單”制度,杜絕一題多報、重復資助等現象,消除行政化定項目、分資金的弊端,把資金用到刀刃上。
■2014年 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的年度工作要點明確,切實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嚴肅查處高校挪用、貪污科研經費的違紀違法案件。
■2013年 科技部部長萬鋼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對科研經費“惡性問題”連說兩個“憤怒”,并表示“痛心”和“錯愕”。
■2013年 經濟學家張維迎在歐美同學會100周年北京論壇上說:“我所知道的教育經費的腐敗仍然非常的嚴重。教育經費已經達到了4%,但是我們的體制不改變的話,我覺得錢越多,問題越多。因為現在大家都在爭著去瓜分這些錢,而且有關部門規定,說這個經費一年花不完的話罰款。清華去年就罰了幾千萬。到年底了,都在比賽花錢。”
■2013年 中科院微電子所副所長周玉梅在政協科技界委員聯組會上說:“拿1000萬的項目為例,就算什么設備都不購買,拿5%也就是50萬來做績效支出。這么大的項目通常需要十多個人用5年來完成,也就是說每人每年只有1萬元的績效收入。”
問題
沒有具體任務的團隊,怎么能申請到經費呢?
高旭(化名,生物學專業博士后):科研經費的腐敗這幾年討論得很熱,但我自己的感覺這幾年科研經費的審計明顯更嚴格了。比如“縱向經費”,也就是政府部門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基金機構撥付的財政科技項目資助經費,以前可以報銷一定數額的餐費,這兩年基本都不能報了。這個我覺得大體合理,科研經費確實不能用在吃吃喝喝上,但是不是絕對不能報呢?如果存在交流研討的需要,你請人過來不需要吃飯嗎?那產生的餐費要么自己掏腰包,要么找別的發票填。餐費是個小例子,我想說明的是,一個課題做下來要三五年,預算申請書并不能預計到每一種實際情況。
而比較嚴重的“套取”科研經費,我覺得主要是沒有按時用完的結余部分,像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就要求結余不能超過15%,不同的學校規定不一樣,也有的是超過5%就要收回。結余的錢怎么辦?大部分人都會想辦法“取”出來,哪怕多買點實驗材料留著以后用也好啊,嚴格來說,這也算“套取”吧?還有的會從差旅費上補一點,但大體都還是要按照當時的預算申請走的,一般的科研人員也就能這樣“套取”一點兒了,真正能“套”出來十幾萬幾十萬的都是“大牛”。
比如北郵這個院長冒領了68萬勞務費,新聞里說他的項目組只有50萬元設備費,其余150萬元全是勞務費。據我所知,一般科研經費里勞務費的比例也就10%到15%,只是發給研究生和臨時聘用人員的,這個項目組的預算里怎么會有這么多勞務費呢?而且還說他的項目組沒有具體任務,所以錢沒花出去。如果沒有具體任務,又怎么能申請到經費呢?以我自己申請課題的經歷,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還有一點比較有意思,大家普遍都覺得科研經費要花在科研上,而不是花在科研人員身上,你可以買設備,買材料,但課題主持人不能從經費里拿報酬。這有點兒像醫生看病,診斷的費用(就是掛號費)很低,但藥費可以很高,合不合理我也說不好,我一個師兄說過:政府出錢支持你做研究,給你課題就已經很給你面子了,你學校里有一份兒工資,還想什么勞務費?呵呵,也有道理。
“不管你報什么題目,經費數量都是一樣的,這怎么可能呢?”
徐林(化名,上海某高校教師,曾申請過國家社科基金):科研經費的混亂除了個人因素以外,也有體制上的問題。比如國家社科基金,不管你報什么題目,經費數量都是一樣的,這怎么可能呢?歷史學課題可能足不出戶,社會學可能要做調查。不做調查的課題,幾乎花不到什么錢,而做調查的課題,多少錢也感覺不夠用。教育部也就是負責把教育經費分下去,至于錢怎么用,往往是管不了的。
以我申請的國家社科基金為例,分青年課題、一般課題和重點課題,我是2012年申請到的,15萬。申請的時候要有一份計劃書,這個東西很抽象,誰能說得準呢?因為是給定15萬,那我就做15萬的計劃。你給定20萬,我就做20萬的計劃。當然,倒也不至于閉門造車編數字,因為課題申報要看前期研究積累,你什么都沒做,課題也申請不到。
經費使用有固定的項目,包括資料搜集、數據收集、交通差旅、專家咨詢、國際交流、其它等項目,“其它”的額度要在項目金額的10%以內。國家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有個項目經費編制的指南,里面有具體要求,比如,專家咨詢有每個人不超過多少的標準。
項目中通常都沒有科研人員勞務費,有也不超過10%,但總不能白干一場呀!那就只能自己想辦法。比如,該收集的數據不去收集,像社會學里,可能有一半是做調研,另一半是做定性,做定性的不存在數據收集問題,即使實地考察也花不了多少錢。總之,想“套”還是可以“套”的。
其實,文科方面科研經費不規范的危害性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有限的,再跑偏,經費額度也就那么多,不像理工醫,動輒上千萬甚至上億,一旦項目造假,問題都比較嚴重。文科科研課題主要是安慰人心的,這些年文科知識分子的待遇實在太低。要是高校教師的工資可以和外面企業什么的相比,誰愿意那么拼命地做課題、發文章呢?
建議
每年審查科研器材
是否都還在本實驗室使用
韓夏(新加坡國立大學生物博士,曾參與多個科研項目):生物方面的科研項目還是挺燒錢的,大項目千萬人民幣,小項目幾百萬,最少幾十萬。舉例來說,買一個抗體就兩千人民幣,定點DNA探針又幾千人民幣;做干細胞的,一個月的培養基就能燒掉一兩萬人民幣。儀器設備的話,兩三萬到幾十萬人民幣不等,有的顯微鏡,一臺就要500萬人民幣……但幾年下來,沒怎么聽說過有科研經費偷漏的現象。
經費管理上,大概有這樣一些做法值得借鑒。
在比較容易有私利的大型器材購買上,如果器材價格超過一定數目,會通過一個類似于公開招標的系統,將整個過程透明化。在科研資金的審查上,每年政府的專門機構會審查科研器材是否都還在本實驗室使用,防止被用作他用。當科研資金使用日期截止后,該資金的具體賬目會被一條條審核,確認每一項支出跟本項目有關。
在人力方面,每雇一個新的博士后或助研之前,都需要經過財務部審核,察看相關科研資金是否有足夠的余額來提供博士后和助研的工資。開會差旅費和其他一些支出,相對來說占整個科研資金的很小一部分,但財務會摳得很細,像我去開會和去澳洲交換,每一個東西財務部都要對時間對賬目,我導師之前出去開會也不能坐商務艙。發票的審核也很嚴格,所以,不會像我本科在國內大學做項目時,經費沒花完,就找很多人買書找發票報銷。
科研人員自己的
單獨支出和工資要透明
韓夏:一個中等的科研項目可能需要至少兩到三年時間,科研工作者本身要有規劃和風險評估的。兩到三年之后,根據情況再做具體調整,這有一定的靈活性,也有一定的計劃性。預算表再變,大的支出和人員總不能老變吧。不可能博士后今天的工資是4000新幣,明天我就給漲到8000或10000新幣。一個大型儀器在購買之前肯定也要做各種用途規劃,不然憑什么給那么多錢買?多浪費。再者,整個研究機構的公共平臺很重要,不是每個實驗室都需要花很多錢來建自己的平臺的。
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科研人員自己的單獨支出和科研人員工資要透明。說實在話,跟新加坡相比,現在國內的科研人員死工資也太低了。如果死工資高得夠花,誰閑著沒事整天打科研經費的主意?你想想看,一個講師工資月薪才5000人民幣。就算是“百人計劃”的,月薪也不過兩三萬人民幣,這只相當于國外一個博士后的工資。像我們系的助理教授都至少月薪四萬人民幣了,而且新加坡的消費跟北上廣比起來,并不算高。我想問一句,錢都去哪兒了?把流失的經費追回來,足夠發好多了吧!
如果你來自一個有愛的環境,你也會對環境有愛。相反,如果你來自一個不好的環境,還想做到對環境有愛,那是非常非常難的,恐怕只有圣人才可以,但我們都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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