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徐州一中學發布男女交往"十不準" 禁打一把傘
近日,徐州新沂市第一中學發布通知嚴查學生不文明交往,同時還發布了倡議書,倡議書中禁止包括男女學生校園內結對散步、男女學生同騎一輛自行車、同打一把雨傘等十種行為。該校校長郭振京回應說,學校德育處擬定的通知及倡議書,確實不妥。在下發到各班級后,被迅速收回,已經對德育處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
男女交往十不準規定
1.任何地方男女同學不得有身體接觸。如手拉手、擁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
2.男女同學在校內不得結對散步,或拉拉扯扯、打打鬧鬧等。
3.男女同學在校園內交談時,不得選擇偏僻、不光明的人少的地方,不得在圖書樓后、操場周邊、走廊陰暗角落等地方單獨接觸。
4.男女同學不得在學校餐廳,或其他地方結對就餐,或在就餐地卿卿我我,交頭接耳等。
5.男女同學在校園內不得使用書信、QQ、手機等物,互發違反中學生守則內容的手機短信。(編輯注:都不讓用手機了,哪來的短信?)
6.男女同學不得進出異性同學宿舍或在異性宿舍樓逗留。
7.男女同學不準參加異性的生日宴會或其他聚會。
8.男女同學不得結伴出校游玩、住宿。
9.男女同學不得同乘一輛自行車,不得同打一把傘,不得共用一把雨傘。(編輯注:同打跟共用的區別在哪?)
10.男女同學兩人不準同進同出,出雙入對。 學校還專門成立檢查組
據了解,為了配合落實十不準規定,學校還出臺了要求嚴查不文明交往的通知,班級要成立三到五人組成的監督小組,及時將不文明交往的學生信息報給班主任。學校德育處、團委、年級德育主任成立檢查組,不定時在學校檢查,對不文明交往學生拍照取證,查實后給予批評,屢教不改的,按照學校規定給予處理。
一位高三學生告訴,自從規定出臺后,經常能看到有人在學校超市門外拍照,操場也極少有學生愿意去,“擔心被當成不文明學生給處理了”。很多學生無法接受這些規定,“太極端了,大家都是年輕人,天天呆在一起,難免有接觸,學校的做法有違常理。”
“十不準”被發到網上后,也引來了網友的吐槽。“@DJ羅川”說:“簡單粗暴的管理模式,只有僵硬死板的學校老師才能想得出來。你以為這樣剿滅小火苗了嗎?一方面會讓真正初戀的人轉為地下,另一方面,讓大多數正處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沒有機會學習如何與異性正常相處,帶來的危害更大!”
校方回應:十不準規定過于極端已被收回
該校校長郭振京回應此事說,通知及倡議書由學校德育處擬定,發放到各個班級,每個班級一份,但是學校發現內容過于極端后,立即收回。“我們也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通知及倡議書尚未向學生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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