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高考狀元曾世杰“因丑殺人案”2月28日下午2時30分在成都市中院宣判。曾世杰因被嫌棄樣貌丑,在校園內持刀行兇致3名校友1死2傷。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杰死刑,緩期2年執行。這不禁讓人聯想到2月18日剛剛宣判的“復旦投毒案”。短短10天之內,兩起“校園惡性傷害”案件在全國引起熱議。
面對屢屢發生的“校園犯罪”案件,蘇州市姑蘇法院對相關案件進行了梳理,提醒莘莘學子,在人際交往中如果遭遇障礙一定要理性克制,別讓一瞬間的沖動演變為追悔莫及的犯罪行為。
案例
蘇州多次上演“同窗”操戈
2001年,大二學生陸某和女友在上課路上,被同學袁某喊了其在農村老家的外號“大蛋”,引起陸某的不滿。走到學校操場,兩人扭打在一起,陸某掏出口袋里的多功能軍刀,捅在了袁某大腿根部,導致袁某腿部神經斷裂,經法醫鑒定,袁某的傷情屬于重傷。陸某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2004年,大四學生黃某與同學伍某共同競爭某單位職位,黃某在競爭中落敗。事后伍某多次在校內宴請同學慶祝自己就業成功,引起黃某反感,黃某認為這是伍某故意在炫耀,是對自己的羞辱。于是揮拳擊向伍某眼部,造成伍某左眼球破裂。黃某因此獲刑四年三個月。
2012年,大三學生丁某因為與同校女友劉某發生沖突,用玻璃碎片劃向劉某的面頰,在劉某的臉上留下數道疤痕,致其面容毀損,構成人體重傷。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同時對其發出禁止令,在緩刑期間,禁止他主動與被害人接觸,一旦違反禁止令的規定,將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調查
半數學生稱與同窗難相處
接連發生的校園慘案引發了社會對大學室友、同學關系的關注和思考。2013年,武漢某高校新聞專業針對大學生寢室關系,在12所高校做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僅43%的大學生對寢室關系表示滿意。
根據記者在蘇州幾所高校的隨機采訪,也有近一半的學生表示同學關系難以相處,甚至直言不諱地表示班上有一些“極品”同學,自己非常看不順眼。
一些在大學從事學生工作的老師反映,每學期都有學生因為宿舍關系處理不好而提出換宿舍的要求,而同窗之間吵架和打架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記者采訪發現,保研、評獎學金、班干部競選等過程中形成的不良競爭心理、生活習慣沖撞、城鄉和貧富差距等,是導致同學關系緊張的最主要原因。
建議
做個“人緣型”學生
姑蘇法院法官表示,從他們與這些失足大學生交流的情況來看,在他們身上多少都體現出了心理斷乳期的困惑。進入大學校門的學生,習慣了考試,習慣了面對一個有標準答案的問題,而遇到沒有標準答案的人際交往問題,往往不知所措。但此時家長和校方已經把大學生當作心理和生理上都已經完全成熟的成年人來對待。在這種迷失自我的時候,他們心中的苦悶無處訴說。其實這個心理上的過渡期是很危險的時期,一旦有問題想不通,死鉆牛角尖,他們容易做出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甚至輕易邁過生死線。
對此,法官提醒大學生,進入大學校園以后,面對的是一個新的集體環境。在這個集體環境中,大家來自五湖四海,性格、習慣等都不同,不可避免地會產生矛盾。這個時候,大學生應該學會關心他人,避免“嫌棄型”個性,做“人緣型”學生。同時,正確的看待這些矛盾,以一種寬容的心態面對這些差異和他人的無心之過。有了矛盾,不要憋著,而是應該主動溝通,消除誤解。學會管理自己的情緒,如有必要,則尋求必要的心理干預。
傳授知識 傳遞愛
從馬加爵到藥家鑫,從林森浩到曾世杰,是什么讓“故意殺人”的惡性事件一再在校園上演?
在向法庭遞交的陳述書中,曾世杰寫道:“自己上大學后因為相貌、經濟方面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加之性格內向,遇到什么事都愛憋在心里,時間長了以后,產生了特別強烈的抑郁感與自卑心理。后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與我交談時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
“從內心我很同情他,他太缺乏愛了。但他同時也把困難無限放大了。”曾為曾世杰辯護的律師姚飛說。
調查顯示,目前大多數高校開設了心理咨詢中心和心理教育課程,然而多數沒有落到實處,形同虛設。而許多家長,特別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家長,只關心學習成績,很少與孩子進行心理交流和疏導,這也是誘發一系列大學生犯罪案件的重要原因。
大學,除了是知識的園地,也應成為愛的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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