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今日聯合發布《關于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意見要求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不得將教育資金資源向少數優質學校集中。保障基本教學條件,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
意見指出,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特別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辦學成本較高,教學條件較差,寄宿制學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不足,村小和教學點運轉比較困難,教師隊伍不夠穩定,輟學率相對較高,仍然是中國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薄弱環節。
意見要求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的要求,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加強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著力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整體提升義務教育發展水平。
實施原則上,意見要求覆蓋貧困地區,聚焦薄弱學校。從薄弱環節入手,主要面向農村,立足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不得將教育資金資源向少數優質學校集中。堅持勤儉辦學,滿足基本需要,杜絕超標準建設。加強省級統籌,分步逐校實施,確保按期完成任務。
意見提出實施范圍和主要目標為,經過3-5年的努力,使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室、桌椅、圖書、實驗儀器、運動場等教學設施滿足基本教學需要;生活設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兒童學習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滿足,村小學和教學點能夠正常運轉;縣鎮超大班額現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教師配置趨于合理,數量、素質和結構基本適應教育教學需要;小學輟學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輟學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意見要求保障基本教學條件。要保障教室堅固、適用、通風,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內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規范要求。每個學生都有合格的課桌椅。配備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圖書,因地制宜地建設運動場地和配備體育設施,保障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消除大通鋪現象。辦好必要的教學點。妥善解決縣鎮學校大班額問題。積極探索通過學區制、學校聯盟、集團化辦學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合理分流學生。推進農村學校教育信息化。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努力改善農村教師生活條件。
按照意見提出的要求,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由國家統一部署、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縣級人民政府具體實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加強組織協調,及時跟蹤了解各地工作進展等情況,加強指導和推動。地方各級教育、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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