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國家層面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教育部正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的若干意見》及配套工作措施,將建立“縣管校用”的義務教育教師管理制度,教師將由“學校人”變成“系統人”。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近日表示,從縣(區)域范圍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做起,率先在縣(區)域內將義務教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建立起來,逐步將這項制度拓展到市域、省域乃至全國。
劉利民說,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既不能走日、韓等國整齊劃一、“削峰填谷”的老路,也不能走英、美等國任由市場配置教師資源的彎路,而是要“保峰填谷”,促進優質教師資源共享和城鄉學校“共贏”。
根據統計,全國已有22個省(區、市)出臺了關于推進教師流動的相關政策,并開展了改革試點。
意見及配套工作措施將明確力爭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率先實現縣(區)域內校長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圍內推進。
此外,擴大校長教師交流的范圍。根據各地實踐,明確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或任教達到規定年限的校長或教師,原則上均應交流。重點推進城鄉學校之間、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鄉鎮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著重推進骨干教師和優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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