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教育局正式下發《關于小學實行“彈性離校”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從今年11月1日起,全市小學對按時離校確有困難學生全面實行“彈性離校”。學校應優先安排一、二年級學生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按照《通知》規定,凡正常放學后按時離校確有困難的小學生,由家長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自愿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均可實行“彈性離校”。學校應優先安排一、二年級學生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通知》要求,對實行“彈性離校”的學生,學校要安排專人進行統一管理,組織他們進行以完成作業、預習復習和課外閱讀為主的自習,或適當開展體育、科技、藝術等領域的自主實踐活動。具體離校時間由各校結合學生需求與本校實際提出具體辦法,經區教育局批準后執行。農村小學可根據實際參照執行。
目前,南京市已有瑯琊路小學、游府西街小學、小營小學、漢口路小學、致遠外小等多所小學試行“彈性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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