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學校”、“一對一咨詢”,這樣的字眼經常出現在某些教育機構的門店招牌上。今后,這些“關鍵詞”不能隨便使用了。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并向社會征集意見的《關于簡化準入程序放寬準入條件優化準入服務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培訓機構名稱不得用“學校”、“教育咨詢”。
征求意見稿提出,面向企事業單位開展管理類培訓,或面向個人開展語言文化、琴棋書畫、音樂舞蹈、電腦技能等素質類培訓的經營性培訓機構,其名稱可以使用“培訓”或“××培訓”作為行業用語,經營范圍中可以據其經營內容核定“開展××培訓(與學歷教育有關的培訓活動除外)”項目。但這些經營性培訓機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教育咨詢”、“學校”等字樣。
此外,意見稿還放寬了人文服務業準入條件,規定面向企事業單位開展管理類培訓,或面向個人開展語言文化、琴棋書畫、音樂舞蹈、電腦技能等素質類培訓的經營性培訓機構,可以直接辦理工商登記。支持社會資本興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除集中養老服務機構外,開展養老服務業投資、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提供非集中式老年人看護服務的機構,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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