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泰州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聯合下發《泰州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該《意見》明確提出,要關心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充分考慮這些學生的現實困難。凡在泰州市初中三年級就讀的流動就業人口隨遷子女均可在泰州參加中考,與泰州學生同等條件參加錄取;泰州在外省務工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以在外省借考,經泰州市招辦同比例折算成績后參加泰州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據泰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如一名學生今年選擇在貴州某地參加中考,該區的中考總分為800分,該學生考了600分。如果選擇回泰州參加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則由貴州當地考試機構出具考試成績證明,由泰州市招辦同比例折算成泰州中考的成績,即600分除以800分,再乘以泰州中考總分750分,折算后的成績為562.5分,根據此分數參加泰州地區高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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