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記者從江蘇省教育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江蘇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獎勵范圍首次將職業教育納入范圍,實現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全覆蓋。
昨天,江蘇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副巡視員洪流介紹,教學成果主要是指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實施方案、研究報告、教材、課件、論文、著作等。此前江蘇曾先后單獨出臺過高等教育和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此次省級教學成果獎,獎勵范圍首次實現了基教職教高教全覆蓋,江蘇也成為全國首個由省政府頒發覆蓋教育各類型教學成果獎的省份。這對提高各個類型教育的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意義重大。
據介紹,省級教學成果獎每4年評審1次,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3個等級。獎金數額為:特等獎每項獎勵5萬元,一等獎每項獎勵1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5000元。獎金由省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支付。
據悉,省級教學成果獎的評審、批準和授予工作,由江蘇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其中特等獎由江蘇省政府批準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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