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近期蘇州市物價局會同財政局、教育局出臺相關文件,對市區幼兒園托管收費標準進行了明確。據介紹,托管費標準及其收費行為的明確,將進一步解決家長因在非保教時間不能按時接走幼兒的實際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幼兒園在非工作時間因承擔看管任務產生的費用,也遏制了我市部分幼兒園在非保教時間開辦興趣班等現象。
文件明確,托管費基準價為60元/生·月,并設定最高不得超過20%的上下浮動幅度,要求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并報同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對民辦幼兒園也再次明確,由幼兒園按服務成本合理確定,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針對托管時間段,文件規定為非保教時間(保教時間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時)的下午5點半之前,并要求幼兒園不得向接受托管服務的家長在非托管時間加收費用。
文件強調,幼兒園托管服務以家長自愿為原則,要求園方與家長簽訂委托協議,做好收費公示。另外對托管費的收費方式、結算、退費、票據使用、內部管理等方面,也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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