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政府召開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強調今后民辦學校招生及公辦學校空余學額使用應搖號確定,每所公辦學校擇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招生總數的10%以內。
江蘇要求全省各地理順學校管理新體制,推進初高中分設,普通高中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初中學校或初中班,已經舉辦的應立即糾正。到2015年,形成省轄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由省轄市統一舉辦管理、義務教育學校由區統一舉辦管理的新格局。
江蘇明確,民辦學校實行自主報名、免試入學,自主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規模時,應采取搖號方式錄取;到2015年,每所公辦學校擇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招生總數的10%以內,各地要科學劃定學校施教區,保證施教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有空余學額時,應采取公開報名和搖號的方式確定;自2012年起,各地區所有公辦初中招收的擇校生畢業時不再納入四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標生范圍,嚴格落實四星級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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