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探討依法治國大背景下校園治理新理念
中國教育在線訊 20日記者從山東大學“依法治校”相關學術研討會上了解到,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后,山東大學專家建議,應把法治思維和法治精神貫穿到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全過程。
“中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權利,但幾年以前,中國各大學都不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這個規定明顯違背國家法律精神,后來在校大學生被允許結婚,甚至生子,這是依法治校的進步”。山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忠夏在研討會上話鋒犀利。
聯系到前不久有的高校進行學生寢室檢查,查出并沒收了大量的電飯鍋、電熱水器事件,李忠夏說,“現在有學生主張大學寢室不能被隨意檢查,因為憲法明確規定住宅不受侵犯,公民有隱私權。但出于安全等因素考慮,很多人認為查寢還是必要的。”李忠夏的意見是,法律應該和大學治理協調一致。”
記者在研討會上了解到,法學教育作為學科強項的山東大學制定和頒行了《山東大學章程》,作為依法治校的基本準則,詳細規定了學校內部以及學校與社會的各項行為準則。但怎樣才能將制定好的規則落到實位?山東大學法學院張海燕副院長建議,學校職能部門直至每位老師,頭腦中應有規則意識,這是依法治校的關鍵環節;其次,規則要有穩定性、可期待性,不能朝令夕改。
聽取專家意見后,山東大學校長張榮說:作為教書育人的大學校園,以德治校同樣重要。一方面,學生和教師應該有法治意識和法律基本常識,做一個守法公民、合格法民;但另一方面,作為培養精英人才的大學,畢竟不是司法機關,而是一個教育的地方,應該把依法治校和立德樹人、以德治校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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