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隨遷子女將納入高中招生 給予同等對待
10月30日訊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山東省將隨遷子女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范圍,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困難資助等方面,保證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消除所有存在歧視的條件。
《通知》要求,各地要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政府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統籌考慮人口流動趨勢和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因素,不斷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符合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以及高中學校入學或考試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公平享有與當地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教育權利。各地要合理制定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并逐步放寬隨遷子女入學和升學條件限制。
要建立完善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申報登記制度,提前公布入學(入園)條件要求和有關手續辦理流程,有序開展入學(入園)、申報和登記工作。對于符合入學(入園)條件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在普惠性幼兒園和公辦學校就讀。公辦學校學位不能滿足需求的,可采取購買民辦學校服務的方式予以安置,保證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都有學可上。隨遷子女流出地在每年秋季開學前要對本區域內適齡戶籍人口入學情況進行核實,加強與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溝通和配合,為隨遷子女順利入學提供必要幫助,確保本區域內所有適齡兒童按時入學。
要將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 建立隨遷子女就學檔案,加強與隨遷子女家庭的聯系,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對隨遷子女就學情況實施跟蹤管理,防止學生輟學。根據隨遷子女的實際情況, 創新教育教學方法,幫助他們盡快融入班集體,適應城鎮學習生活。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困難資助等方面,要堅持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消除所有存在歧視的條件。
要按照《山東省學前教育規定》,將幼兒園建設納入當地教育專項規劃,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滿足隨遷子女就近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3〕19號),結合城鎮建設和改造規劃,科學編制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切實做好居民小區配套學校建設,優化學校布局。積極擴充城區高中階段教育資源,將隨遷子女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范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隨遷子女教育服務工作,進一步細化、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創新教育服務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教育服務質量。要把落實隨遷子女教育政策情況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保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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