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子女在北京上小學真難啊。”近日,有不少農民工家長反映因“五證”不齊全、沒有社保繳納證明等原因,不能給孩子辦理小學借讀證明,只能考慮將孩子送到民辦小學或送回老家。
“我們來北京打工10多年了,但是剛辦的暫住證有效期是從2013年4月17開始的,而區里規定暫住證來京日期應在2013年4月1日之前。”在海淀區經營一家小賣部的張先生郁悶地告訴記者,“對一般人來說,暫住證只有需要的時候才會想到要辦。區里還規定暫住證來京時間原則上須在同一地址居住半年以上,不少為孩子辦理借讀證明的家長都卡在了暫住證上。”
北京市規定,非京籍家長在為孩子辦理小學借讀證明時,需持“五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證件。各區縣規定辦理借讀證明的截止日期都在5月底。
記者發現“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是不少家長缺的較多的一項證明。而不少區縣對“在京務工就業證明”的規定更是難住了很多家長。
“我們都是臨時工,連合同都沒有簽,哪來的社保繳納證明呢?”在通州區某建筑工地工作的劉先生苦笑著說。
通州區規定,“在京務工就業證明”為企業營業執照和企業完稅證明,或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企事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
據悉,今年北京不少區縣關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的規定里都有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一項。朝陽區規定,“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包括勞動合同、受聘合同等,非農業戶口的父母或監護人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也有一些區縣則只需要家長出示勞動合同、受聘合同、營業執照等。
記者致電北京市教育服務咨詢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北京市教委只是對“五證”有一個宏觀的規定,借讀證明所需的證件細化問題是由各區自主決定的。
由于辦理借讀證的截止日期已過,因各種原因沒能通過審核的農民工家長只能考慮將孩子送到有資質的民辦學校或送回老家。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文東茅認為,由于教學資源緊缺,北京部分區縣提高借讀證明辦理門檻可以理解,但這種做法值得商榷。在公立學校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政府應該適當允許有資質的民辦打工子弟學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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