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15日召開的2014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透露,教育部將出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 “總體方案”和關于高考、外語一年多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違規處理等5個配套“實施意見”。每省份將于今年上半年出臺改革 “實施方案”。(1月16日 《中國青年報》)
考試招生制度 “馬上改革”的消息,是一個期盼已久的“好聲音”。從已經獲知的信息看,總體方案與實施意見的輪廓,既有頂層設計的“高屋建瓴”,又有民意發酵的“腳踏實地”。縱觀之,是典型的“一攬子工程”,對一系列利害關系錯綜復雜的問題進行“集中解決”。
高考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現行的高考制度,由當初的“次優選擇”,退化為“次劣選擇”。恢復高考制度至今已三十多年,風雨兼程,不可否認,高考制度在選拔與培養人才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內含一定程度的公平正義,起碼在相當一段時間里實現了 “奮斗18年,與城市人坐在一起喝咖啡”的平等待遇等。但是,我們必須清楚清醒地看到,高考的制度性弊端越來越明顯:一考定終身,百萬人擠“獨木橋”,應試教育的“指揮棒”,人才培養多元化的“瓶頸”,此外,還有高考經濟的過熱,高考腐敗的滋生等問題。
高考改革,尋求“最大公約數”。“把最大公約數找出來,在改革開放上形成聚焦,做事就能事半而功倍。”尋求 “最大公約數”,既是一個尋找“主要矛盾”的過程,又是一個“抓主要矛盾”的過程;既是一個民意沸騰、民智活躍的過程,又是一個尊重民意、吸納民智的過程;既是一個公眾聚焦高考制度改革的過程,又是一個 “功夫還在高考制度外”的過程。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與監督權務必貫穿于高考改革全過程,也只有“開門改革”,實現官智與民智的 “1+1>2”,才能產生最大共識,尋求到“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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