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從全省范圍看,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改革依然難見整體規劃,論文數量依舊是多數高校職稱評審的主要依據。不過,省內個別高校已開始在教師職稱評審方面進行一些改革嘗試,從今年起,山東大學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在區別教學崗、科研崗、教學科研崗的基礎上,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學院,職稱指標則分配到二級學科,本校之外的專家也可以應聘相關職稱。
從2012年開始,浙江省在以往教學科研并重型的基礎上,首次在高校職稱評審申報中試行設立教學為主型、科研為主型、社會服務與推廣型的資格申報類型,其中社會服務與推廣型是指主要承擔技術咨詢與推廣、公共政策支持、醫療服務與教育培訓、藝術創作與推廣等社會服務工作。
從2012年開始,湖北省也對高校教師職稱評審進行改革,對發表論文數量方面的硬杠杠進行調整,教師可提供1-3篇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認定,在相關的學科領域處于領先地位、較有影響力的代表作,作為職稱評定的主要依據,從而引導教師既重視學術論文數量,更注重論文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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