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公布《2013年北京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根據方案,現場體育考試必須在學生畢業當年的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由區縣選定。
同一區縣的考生必須在區縣統一規定的考試時間內進行考試,每名考生的全部項目必須在一個單元內(半天內)連續完成。同時,體育考試各單項成績滿分為10分,三個項目成績之和與學生的過程性考核成績一起計入升學考試的總成績。
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杜絕舞弊行為的發生,所有考生都必須經過考場外和考場內兩次檢錄方可進入考試程序。兩次檢錄后,必須將學生的考試成績登記表按要求進行密封,在進行學生成績登錄時方可拆封。同時,體育考試以《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實驗稿)運動技能領域(水平四)規定的相關內容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測試內容為基本范圍。
具體為:耐力(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力量(男生:單杠引體向上或原地正面擲實心球,女生:仰臥起坐或原地正面擲實心球)和技能(籃球運球繞標志物)。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和籃球運球繞標志物20米往返,限選項目為單杠引體向上、原地正面擲實心球;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和籃球運球繞標志物20米往返,限選項目為仰臥起坐、原地正面擲實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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