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不久前,山東濱州學院5000多名大學生接到學校通知,要求配合當地警方采集DNA信息,但他們至今都不清楚,學校和公安部門為什么要這么做,以至于產生了各種不解和不安。學生們認為自己應該有知情權,而校方說是配合警方工作建立流動人口數據庫,警方則說是為了偵破校園盜竊案。
山東濱州學院部分學生回憶,9月20日前后,他們收到第二天采集信息的短信通知,學生們提供的短信中寫著:“明天下午班級所有男生在1教107采集信息,公安局統一采集,無特殊情況不要缺席,不然以后得自己去公安局采集更麻煩。注意,所有男生,不要女生。”
記者采訪了解到,濱州學院的多個系、院都通過短信、微信或口頭的方式把采集DNA信息事告訴了學生,這讓不少學生感到不解和不安。
學生們告訴記者,無論是當地公安機關還是學校,都沒有明確告知采集DNA的原因。一名學生說:“領了個單子,然后填了填自己的基本信息,抽了點血,就回來了,到現在一直沒有消息。”
因為至今不明采血的原因,學生們開始了各種猜測,比如有人在校外出事、女生新生出了事等等。
濱州學院宣傳部長張成華告訴記者,當地公安機關對學校的說法是要建立流動人口數據庫,濱州學院主要是配合警方的工作,并未明確告知學生可以自愿。
關于采集信息的原因,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的說法和濱州學院并不一致。他們的解釋是,大量采集學生DNA和今年以來濱城區發生的多起學生宿舍盜竊案有關,而這類案件偵破起來難度較大。
濱州市濱城分局劉書凱說:“因為發生了多起學生宿舍盜竊案,涉及資產20余萬元,從偵查的情況看,不排除內盜的嫌疑。因為學校里面的人員比較密集,案件偵破起來有一定難度。”
濱城公安分局在回復給記者的電子郵件和短信中稱,為盡快偵破案件,有效維護高校秩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0條關于勘驗、檢查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和案件排查工作需要,公安機關對高校內有關人群進行了信息采集,被采集人數為5000多人。公安機關有嚴格的規定和紀律,不會泄露個人信息。
■專家說法
警方做法缺乏法律依據
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專家洪道德認為,濱城警方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洪道德說,我國《刑訴法》第130條規定,偵查機關、偵查人員根據偵查的需要,可以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采集DNA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條文明確規定采集的對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在這個事件里一共有5000多人,很顯然這5000多人不可能都是盜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以第130條來解釋這么大面積的采集個人DNA信息,這個說法肯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洪道德同時表示,我國刑訴法沒有禁止公安、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人采集辦案所需要的相關信息,但法律沒有給偵查機關對于案外人強制提取血液的權力。這個事件里,警方根本沒有跟學生直接打招呼,跟學生解釋他們的需要,學生們在不知道為什么的情況下被抽了血,被提取了個人的身體信息,這和強制提取沒什么區別。這些都屬于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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