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2月25日公布《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八條措施為學生“減負”,其中規定禁止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
根據當日發布的通知,北京市禁止學校單獨,或者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學校不得統一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學科競賽活動,禁止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要求各中小學校不得為學科類競賽活動提供場地。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羅潔在發布會上表示,北京決不允許學科競賽作為“小升初”入學依據。絕不允許學校打著培養創新人才的旗號,“以改革創新之名,行篩選學生之實”。
北京市對課外補課也作出了具體規定:嚴禁學校、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以任何名目組織中小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不得通過補習、輔導收取費用。嚴禁公辦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引導學生參加補習等。
為加強落實,北京市明確中小學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機制,建立常態監測公告制度,并定期進行專項督導,鼓勵社會監督、舉報。
其他“減負”措施
北京:小學生每天不能超過6節課
北京:中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8小時
北京:初中每天家庭作業總量不得超過1.5小時
北京:小學不得組織期中考試
北京:禁止公辦教師有償補課
北京:嚴格向學生推薦或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北京:學校不得為學科類競賽活動提供場地
北京:中小學校校長是減負工作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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