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北京市教委發布“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新規從3月19日起實施。
北京市教委表示,減負工作,中小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于違反《通知》規定的區縣,一經查實,由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和個人,由區縣教委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此外,北京將建立健全市、區兩級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性、常態性監測公告制度;教育督導部門將把減負工作作為督政督學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專項督導;市教委將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成績優秀的區縣、學校和教師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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